3月5日,媒體人賈巖峰發(fā)文討論國足的下限在哪,國足的球員們在比賽時到底拼不拼?全文如下:
中國男足的下限在哪里?
“勝也愛你,敗也愛你,不拼不愛你。”這話是不是聽著賊耳熟?
對,中國球迷經常說的一句口號。
問題是,啥叫拼搏,啥叫不拼,區(qū)別的標準是什么?
有人說拼搏的最簡單體現就是比賽跑動距離,打完沙特要是輸了,還比對手跑得少,那還說啥?有人說拼搏是一對一拼搶不能慫,得跟對手拼刺刀,這就是打仗,輸球可以,但是不能輸人;也有人說,拼就有用的話,朝鮮早就是世界第一了;也有人說,當場上有隊員失誤后,馬上有人站出來承擔責任,其他人則報以安慰;還有人說,希望看到更多像女足那樣飛身堵槍眼。
大家對于拼搏尺度的認定很難統一,每個被認為是拼搏標準的,都可以找出邏輯上的漏洞。
我又問,那么什么叫不拼?不拼博的定義是什么?
“丟球了,吐口痰,攤攤手,垂頭喪氣往回走!”
“落后了,還跑得不緊不慢……”
“不敢傳威脅球,總是來回傳衛(wèi)生球。“
“眼神防守,球都到門前了還站在那里看著……”
“被過了就在那里傻看著,球丟了也不知道啥叫就地反搶”
就在大家七嘴八舌議論的過程中,我忽然想起了美國西點軍校的校訓。
西點軍校的校訓寫在?;丈?,“責任、榮譽、國家”,其中關于榮譽的有一條“榮譽守則”:要求學員“不說謊、欺騙或偷竊,也不能容忍他人如此的行為”。
當時我看完我覺得這是假的吧,這要求是不是看起來也太那個了,格格不入的有點像小學班規(guī)。
但這是真的,后來還是我叔叔把這個道理給我說透了。(我叔叔曾經當過很多年兵,退休法官一名)
“西點軍校這個標準你看起來好像很低,但其實非常符合現代社會的管理邏輯:即不能把對社會成員的管理標準定在‘上限’而要定在‘下限’。定在‘下限’的好處是人人都能做到,如果做不到突破這個下線,那就等于失去了做人的基本資格;可如果只定在‘上限’上,大多數人做不到,做不到而又是一種標準,就會出現為了做而做,變相鼓勵弄虛作假。其實這個底限的真正要求是誠信原則,一個人能力不行是實力問題,但如果欺騙就是道德品質問題了。對于軍隊這樣重要敏感的部門,實力不行不會出大問題,但是道德品質敗壞那就麻煩了。”
那男足國家隊水平在亞洲區(qū)都不占優(yōu),這是已知的問題,但這樣的隊伍出去需要打比賽,那我們每次的期待,究竟是應該定在“上限”啊?還是“下限”?。?/p>
我理解的區(qū)分上下限,直觀的就是不是大多數都能很容易做到。再回看球迷們議論的,其實也都以下限居多,其中有幾條至少是可以馬上做到的。
比如說,積極跑動,積極拼搶,這個不需要刻意做給球迷看,其實球員自己是不是積極跑動了積極投入比賽了,只要心是積極的,不看絕對距離數值,一定有球迷會感受到,氣場是藏不住的。
丟球了,別在那里吐痰攤手垂頭喪氣慢悠悠往回走,起碼有個態(tài)度,趕緊把球從對方球門里拿出來,放到中線,快點兒開球,所有人都高速跑動回位,拿出所有人抓緊每一分每一秒的態(tài)度來。
有球員失誤了,舉手的時候,其他隊員別跟沒看見,失誤跟自己沒關系似的,好歹有個人回應一下,相互鼓勵一下,安慰一下,讓大家看到你們也是個團隊。
我說的這幾點,如果在未來國家隊的比賽中,國家隊真的有明顯的改善,相信即便是輸球,球迷也不會都不理解和原諒。
似乎可以定義為男足國家隊的“下限”。
大家覺得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qū)里留言,說出你的真實想法,支持理性探討,不贊成對國腳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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