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3月24日在日本東京御臺場海濱公園拍攝的奧運五環(huán)標志。新華社/歐新
就在4月21日的時候,國際奧委會執(zhí)委會在洛桑時間21日召開線上會議,會議支持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針對《奧林匹克憲章》第50條提出的修改建議,認為應增加運動員的表達機會,與此同時,也應禁止運動員在領獎臺、比賽場地和官方儀式進行任何形式的抗議和示威。
目前,《奧林匹克憲章》第50條第二款規(guī)定,不允許在任何奧運會地點、比賽場館或其他奧運區(qū)域宣揚政治、宗教或種族觀點。該規(guī)定是為了讓運動員的表現(xiàn)、體育和團結成為奧運會關注的焦點。
近年來,出現(xiàn)了修改《奧林匹克憲章》第50條的呼聲。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2019年開始就修改第50條廣泛征求運動員意見,讓運動員知道自己在奧運相關場合有機會表達觀點,比如在參加發(fā)布會、接受采訪、團隊會議或者在媒體上;同時也要清楚哪些場合不適合表達觀點。
2020年6月,在國際奧委會執(zhí)委會頒布強烈譴責歧視的決議之后,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被委任調研運動員在遵循《奧林匹克憲章》、尊重奧林匹克精神的前提下,表達自身觀點的方式。調研樣本是來自全球185個國家(地區(qū))奧委會、全部41個奧運項目的3500多名運動員。
調研中,絕大多數(shù)運動員表示,在比賽場地(70%的受訪者)、官方儀式(70%的受訪者)或領獎臺(67%的受訪者)上展示或表達自己的觀點是不合適的。
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聽到的論點是:必須確保運動員及其(比賽的)特殊時刻受到尊重,奧運會的重點仍然是慶祝運動員的表現(xiàn)、體育和奧林匹克價值觀;然而,一些運動員代表持不同論點,以表達和言論自由為論據(jù),認為這比其他論據(jù)更重要。
國際奧委會委員會考慮了這兩種論點,并與相關專家進行了磋商。這些討論明確:一是盡管言論和表達自由是一項普遍公認的基本權利,但不是絕對的,這種權利伴隨著義務和責任。二是言論和表達自由可在一系列非常有限的條件下受到限制。
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非常關注運動員的政治化風險和運動員可能受到的外部壓力風險。重要的是要保護運動員免受不考慮自己的立場、被迫在特定問題上公開表態(tài)的潛在后果。在這種情況下,奧運會的政治中立是保護運動員免受政治干擾或利用的一種方式。
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表示,大多數(shù)運動員希望保護比賽場地、官方儀式和領獎臺,因此建議要保護這些領域,禁止在這些領域進行任何形式的抗議和示威。
此外,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還建議,應在開幕式和閉幕式上強調團結、聯(lián)合和反歧視的重要性,建議修改奧運會運動員宣誓誓詞,加入關于包容和反歧視的信息。而在奧運會之外,也增加運動員的表達機會,但表達觀點應始終尊重并符合奧林匹克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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